国际交流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正文
08级会计专业论文指导教师明细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8 08:38 点击数:

     

08级会计专业论文指导教师明细

 

各位同学抓紧和指导教师联系,递交开题报告。此外,在实习结束后,就是2012年3月25日之后的两周内,将实习报告递交到实习指导教师(就是论文指导教师)处。过期后果自负。
学院电话:0431-8453907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