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全体师生:
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须认真执行《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规范》。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作业和论文等其他分散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课内公布。
三.巡考和监考教师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监考教师安排由教务办公室负责
(二)巡考人员由学校主管国际交流学院副校长、学院院长、学院书记、督导组成员、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教务办公室全体人员联合担任。巡考人员的责任是监督检查监考教师,同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巡考人员不许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指定人员代为执行巡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
四.学生要提前做好课程复习,认真备考,杜绝违纪现象。发现违纪现象按学校相关文件(《吉林财经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纪律处理规定》)处理。
五.考场的使用安排由教务办公室负责。
六.试题的命题、审核及报送:
(一)命题应按照《试题质量标准》执行。
(二)所有试卷均须使用提供的试卷样式模板制作。
(三)要做好试卷交接、收发工作。试卷交接、收发要履行签字手续,明确责任。
七.试卷的取送:
取试卷地点在考务办公室。考试结束,两名监考教师一同将试卷清点无误后连同缺考试卷、空白试卷、签到单送至考务办公室。
八.成绩公布:期末考试结束后,在网上公布成绩,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期末考试评分说明:双语课平时作业与出勤及期末考试所占总成绩比例按教学计划执行。
中方课各项所占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即总成绩不及格,总成绩为卷面成绩,不按比例折合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分。
九.关于补考、重修的规定
(一)补考
1.必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含重修)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一次。
2.补考通过后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并注明“补考”。
(二)重修
1.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含放弃补考)的课程,须参加重修。
2.选修课不及格者既可重修原不及格课程,也可改修该模块中的其他课程。
3.已及格的课程仍可以重修。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可多次重修,按最高成绩记录。
十.补考于次学期第二教学周进行。重修没有补考。
十一.澳方课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ACC281 |
2024.7.2 |
09:00-12:10 |
FIN230 |
2024.7.2 |
09:00-12:10 |
MGT220 |
2024.7.2 |
09:00-12:10 |
MKT389 |
2024.7.3 |
13:30-16:40 |
ACC385 |
2024.7.4 |
09:00-12:10 |
FIN340 |
2024.7.4 |
09:00-12:10 |
ITC212 |
2024.7.4 |
09:00-12:10 |
MGT311 |
2024.7.5 | 13:30-16:40 |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年级学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及本人身份证件。
(二)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可申请缓考。但缓考应严格控制。需本人在教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方可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步进行。
(三)下学期第一教学周为学生申请复查试卷时间。需要复查试卷的学生第一周周三将《复查试卷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23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