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9日(逾期未申报不再予以处理)
二、参评范围:在籍的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
三、具体要求:
(1)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2)评选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和辅导员推荐的形式,学院组成评议小组进行初审核;
(3)申报学生将有关文件、获奖结果、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传后进行申报;学院评议小组根据评审审批流程,认真填写评审推荐意见,按时提交评审结果;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审核认定;
四、单项奖学金评选标准:
1.学习标兵奖: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两名(专业人数50人以下排名第一)者。
2.精神文明奖: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或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等事迹突出、受到表彰者。
3.志愿者服务奖: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反响较大或受到省市及以上表彰者。
4.社会实践优秀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
5.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奖:面对困难、挫折自强不息,勤奋上进,学业有成,成为学子典范者。
6.文艺活动奖:平时积极参加各项文艺活动,表现优秀,同时在学校或省市级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中贡献突出或组织工作优秀者。
7.体育活动奖:平时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表现优秀,同时在学校或省市级组织的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或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