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教学、行政事务接待日制度
为了密切学院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倾听同学们对于学院教学、行政、学生事务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拓宽学院师生之间的沟通渠道,经国际交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三下午确定为国际交流学院教学、行政事务接待日。
一、本学期我院“教学、行政事务接待日”拟安排为:
二、具体时间、地点:
1、教学事务接待:
地 点:逸夫教学楼2312A办公室
接 待 人:国际交流学院教学副院长 李舸
时 间: 接待日下午13:30——15:20
联系电话:0431—84539427
2、学生管理事务接待:
地 点:逸夫教学楼2312B办公室
接 待 人:国际交流学院分党委副书记 刘宇龙
时 间: 接待日下午13:40——15:40
联系电话:0431—84539071
三、接待对象
国际交流学院在籍学生
四、接待事项
学生在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望全院师生周知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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