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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2 10:44 点击数: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长春税务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 国际交流学院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李金福
副组长:鞠红兵、闵丹、刘宇龙

成 员:王淋、黄鹤、杜金亮、骆鑫、张泉泉、陈超

小组的工作重点做好秋季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与预防工作,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加强领导,协调学院各专业、年级、班级、寝室的工作,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我院人群中发生与传播。

   
二、防控措施

    学院各专业、年级、班级、寝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卫生部文件及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
    1
、学院各班级以寝室单位设立甲型H1NI流感防控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学院学生由辅导员指定班内一名同学为卫生员,负责班级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建立寝室联系人班级负责人辅导员学院信息报送人学生处校医院的六级信息报送体系;

    2
、学院将在学生中开展晨、午检工作,要求各寝室于每日晨起后早餐前、午餐后进行体温监测(腋下测量510分钟),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其他感冒症状的需及时报告。各班级负责人及学习委员要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缺勤登记工作。对于缺勤的学生,必须查明缺勤原因,因发热或有流感症状缺勤,需按规定及时上报。体温测量期间如发现异常者,保持情绪稳定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前往校医院进行检查(不允许先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必须先行到校医院检查),避免交叉感染,由校医院医生按程序分类处置;

    3
、相关人员应主动报告是否到过甲型H1N1流感流行(出现病毒的持续人间传播和基于社区水平的流行和暴发)的国家或地区,是否与甲型H1N1流感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对于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应进行7天的医学观察;

    4
、各专业、年级、班级、寝室应加强甲型流感防治知识宣传,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维护校园稳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生教室、学生公寓搞好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克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
、学院近期内取消大型室内学生活动,学院老师和学生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活动;

    6
、实行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7
、开展寝室检查。对学生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日常抽查和定期大检查;

    8
、随时检查学生寝室体温计保存情况和晨午检体温记录;

    9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加强对旷课、晚归寝学生的管理;

   
三、信息与疫情报告

   
实行责任报告分级管理

    1
、各寝室长为班级的基层责任报告人,负责寝室内同学体温和身体状况的监测和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或者班级内的疫情,需在第一时间用最快的方式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接到寝室长的报告后,将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甲型H1NI流感防控工作联系人报告;

    2
、依据疫情情况,根据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实施零报告制度。责任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需每日定时(早810,午1340)上报发热病人数量和具体信息、

    3
、任何基层班级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信息。对于瞒报,缓报,谎报,漏报甲型流感疫情,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
、应急状态期间,国际交流学院相关老师、学生负责人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春税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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