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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寒假放假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09 14:40 点击数:

     

国际交流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现将2010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的具体安排
1
、教工:114—228日放假, 31日上班。
2
、学生:110—32日放假,32日(周二)下午1300在教学楼1142教室报到注册,33日上课。
3
、调串课安排:36日、7日上课(班),原安排的367日的课程停上。36日(周六)上31日(第一教学周,单周周一)的课,37日(周日)上32日(第一教学周,单周周二)的课。
二、留校学习学生注意事项
1
114日以后,还要留校学习的学生必须统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按照学校后勤要求统一安排住宿(不得在原寝室住宿);

2、寒假期间留校学习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管理,出入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自觉出示证件(学生证、住宿证),不酗酒、不打架、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内做饭、不留宿他人,更不许留宿异性,凡违反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3
、留校学习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一切刑事及治安案件的发生;
4.
留校学生必须认真执行《长春税务学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时期学生行为规范》,坚持每天的晨午检制度,时刻监测自己的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请及时到校医院进行观测和治疗;假期期间在校学生不得自行举办任何形式的聚会,校际联谊等大型活动;不得到其他学校参加串联活动;不到人群聚集场所,不在校外留宿,不得留宿校外人员,自觉遵守我校学生行为规范;
三、对离学校学生的相关要求:
1
、要求离校学生锁好宿舍门窗,尤其是阳台门一定要锁好。关闭电源,并将所有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下。宿舍内严禁留贵重物品及现金;
2
、学生寒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利用寒假期间主动了解社会,增加社会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有课程不及格,需开学后补考的学生要利用假期做好课程学习和复习;
3
、寒假返家的同学需认真填写《长春税务学院返校人员健康登记表》(后附)。学生返校后进行日常体温自测七日,体温无异常后将此表上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离校学生一旦出现发热或流感样症状,要立即到所在地的正规医院就诊;假期离长的学生要保留往返途中车、船、飞机票;
4
、寒假结束,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要考虑到交通车次的繁忙和路途的长远,提前做好预案,因交通处于高峰,购不到车票,都不能成为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理由;

返校健康登记表.doc

国际交流学院提前预祝全体师生春节快乐,祝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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