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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9 10:42 点击数:
2018级本科生: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校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2018级在籍在校学生(未受过纪律处分)中,2018-2019学年理论必修课(含大学外语)初修考试必须全部及格,且专业排名在前20%的,具备申请转专业的资格,详见《2018级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
 
二、各学院接收专业、名额和条件

2.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只限于在本学院内转专业;
3. 拟转专业控制在高考录取的文、理科之内,不能跨文、理科转专业,即理工类不允许报名仅限文史考生报考的专业,文史类不允许报名仅限理工考生报考的专业;
4. 每个学生可以申请两个平行志愿;
5. 各接收专业名额按2018级本专业人数的10%设定(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具体名额见《各学院接收2018级转专业学生名额一览表》。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
1. 8月28日,学校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专业、名额、条件、复试要求,并将符合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及其转专业基础成绩予以公示(基础成绩=归一化高考成绩(不含加分)*20%+第一学年理论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大学外语)*50%+归一化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30%);
2. 8月29日-9月3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校园一卡通和身份证)到综合楼133室报名申请转专业,确认报名信息。
3. 9月4日-9月5日,教务处汇总报名信息,根据报名学生的基础成绩和报名志愿,按专业拟接收名额的11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并推送至各接收学院。
5. 9月6日-9月10日,接收学院组织学生复试工作(一般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接收专业名额多于其申请转入人数的,无须组织复试,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6. 9月11日-9月12日,各接收学院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基础成绩*80%+复试成绩*20%),根据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转入名单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7. 9月16日-9月20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接收学院报送的拟转入名单,并在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转专业学生后续工作
1. 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9月23日—9月27日按新专业的标准缴纳学费后,方能开始新专业学习。其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
2.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9月23日—9月27日到教务处(综合楼128室)办理学籍异动、补选选课、成绩认定事宜。个人原因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在此期间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
3.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4. 接收学院须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5.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相应学生证件须做更换;学生宿舍学校尽量给予调整;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须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附件1:2018级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xls
d8b41d51ed30b8ec90430bbc08b53cb5.xls (166.50 KB)
 
各学院接收2018级转专业学生名额一览表
学院 专业 文理限定 学生人数
(含实验班)
接收名额 面试名额
国际交流学院 会计学 文理兼招 191 19 21
国际交流学院 金融学 文理兼招 191 19 21
国际交流学院 电子商务 文理兼招 97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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