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5 13:46 点击数:


  各年级学生: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有关事项

(一)必修课模块各年级可申报课程、学习方式及收费:

可申报课程

本学期开课否

允许申报年级

学习方式

收费标准

通识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主干课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跟班重修

见下

2013

2014

2015

辅导与自学结合

(二)收费标准:现行学分收费标准的收费依据为《长春税务学院关于本科各专业(方向)学分学费标准的规定》。

(三)限报学分:2013级、2014级、2015级为40学分;2016级、2017级为30学分。

(四)成绩记载方式:我校对201791日之后通过补考和重修获得的课程成绩将予以标注。对于不及格重修和及格重修的课程成绩均按最高分记载。

(五)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18926日—930日。(登录国际交流学院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81010-20181012日。

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出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六)报名地点:

   逸夫教学楼2310A16

   逸夫教学楼2312B(13-15级,17级)

(七)考试时间: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八)学生参加考试需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往届学生携带身份证即可。)

二、关于学生不足学分及学位情况等相关信息的获取

(一)关于成绩的查询,登录国际交流学院管理系统查询。

(二)学位情况查询,按照《吉林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13-15级学生必修课补考、重修累计课程占必修课课程的比例是否超过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50%

16级以后学生必修课补考、重修累计学分占必修课总学分的比例是否超过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50%

(三)特别提示

学生在查询必修课程完成情况时,仅作为辅助参考,教学计划或学生成绩不准确,均会导致该查询提供的信息出现误差,请学生自行核对数据是否准确,以免影响对自己毕业与否的判断。

2、第八学期不组织毕业班考试。

      

附件:

201875国际交流学院课表20180921.xls

                                               

学院电话:0431-84539073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