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工作安排
国际交流学院全体师生: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须认真执行《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规范》。
二、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三、巡考和监考教师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监考教师安排由教务办公室负责
(二)巡考人员由学校主管国际交流学院副校长、学院院长、学院书记、督导组成员、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委书记、教务办公室全体人员联合担任。巡考人员的责任是监督检查监考教师,同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巡考人员不许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指定人员代为执行巡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
四、考场的使用安排由教务办公室负责。
五、试题的命题、审核及报送:
(一)命题应按照《试题质量标准》执行。
(二)所有试卷均须使用提供的试卷样式模板制作。
(三)要做好试卷交接、收发工作。试卷交接、收发要履行签字手续,明确责任。
六、试卷的取送:
取试卷地点在考务办公室。考试结束,两名监考教师一同将试卷清点无误后连同缺考试卷、空白试卷、签到单送至考务办公室。
七、成绩公布:期末考试结束后,在网上公布成绩,学生于1月20日后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1)成绩库相关数据说明:
特殊数据代码说明:-1 缺考;-2 违纪;-3 重修;-4 缓考
(2)双语课五级分制说明
考试原始成绩区间 | 五级分制 | 五级分制折合百分制 |
85-100 | HD | 92 |
75-84 | DI | 81 |
65-74 | CR | 72 |
50-64 | PS | 64 |
0-49 | FL | 实际分数 |
(3)期末考试评分说明:
双语课平时作业与出勤及期末考试所占总成绩比例按教学计划执行。
中方课各项所占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平时占40%,卷面占总成绩60%)
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总成绩即不及格,总成绩为卷面成绩,不按比例折合汇总。
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分。
(4)系统登陆密码有问题联系辅导员可更改。
八、关于补考、重修的规定(12级开始执行)
(一)补考
1.必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含重修)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初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补考一次。
2.补考通过后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并注明“补考”。
(二)重修
1.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含放弃补考)的课程,须参加重修。
2.选修课不及格者既可重修原不及格课程,也可改修该模块中的其他课程。
3.已及格的课程仍可以重修。
4.重修成绩按卷面成绩记。对于补考通过的课程仍可报名参加重修,重修及格后按重修成绩记,并取消“补考”标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门课程可多次重修,按最高成绩记录。
九、 补考于第三教学周进行。重修没有补考、成绩为-1、-2、-3的学生没有参加补考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各年级学生,参加所有考试时必须携带学院制发的《考试证》(《考试证》丢失或损坏的学生须在考前一周到教务办公室2310A室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三下午)。
(二)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可申请缓考。但缓考应严格控制。需本人提出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报教务办公室备案,方可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步进行。
(三)下学期第一教学周为学生申请复查试卷时间,集中复查试卷时间为周三下午。复查试卷地点为各任课老师所在学院办公室。异议试卷判卷老师需填写《复查试卷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交至教务办公室备案。
附件:期末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考试证)
双语课考前辅导安排(2012年12月14日更新)
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12月12日更新,1月5日考试)
部分未开课重修考试复习资料(更新中20121213)
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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