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寝室卫生检查标准及管理办法(责任书)
学校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公共道德的重要阵地。其管理目标是把其建成健康团结,文明礼貌,整洁美观,安全舒适的学习之家。为使其标准化,我中心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责任:我中心学生寝室内务卫生及寝室晚上查寝情况,由各寝寝室长、各班生活班长、生活委员(学生会全体成员和各班班委成员)协调,生活部全权负责及具体落实,在每学期期末综合测评时,秘书处负责统计最后结果。
二、 寝室责任制度: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对本寝室的卫生工作和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 、卫生检查标准:{采用定期检查(每周二12:30)和不定期抽查两种}
1. 寝室地面打扫干净、整洁、无杂物、泥土、积水及其它垃圾。
2. 寝室门、窗、玻璃、墙壁干净,无任何污迹。
3. 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展,铺面干净,名签应该保持完整,注意床单与被罩的统一。
4. 书架上和写字台上应干净、无灰尘,学习用品要求摆放整齐、有条理。
5. 床下物品和一些日常用品应摆放有序,整齐干净。
6. 墙上无乱贴乱画或悬挂任何饰物,禁止在墙上钉钉子,乱挂衣物。
7. 暖气无灰尘、无杂物(如鞋垫、抹布等)。
8. 各寝室必须张贴值日生表,值日生表一律贴在内侧。
9. 室内要勤通风换气,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
10. 室内部整体布置整洁、干净、有序。
11. 在检查期间,寝室无人、有人睡觉、地面未扫、床上写字台上书架上物品凌乱或不叠被者均视为不合格。
12. 在检查过程中如遇到态度蛮横者或扰乱检查工作的寝室或个人,视为主动弃权优秀寝室或优秀个人的评比。
四、 寝室安全措施管理办法:
1. 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生活合理使用保管寝室设备,寝室的公共财产,其寝室有维护义务,如有损坏公物者,必须按原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果查不出则由全寝室共同赔偿,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必须按规定的寝室和床位就寝。在没有老师允许的情况下,不准随意调换、搬离其寝室。
3. 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子、电水杯、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没收电器外,通报批评。如因此发生事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 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保证寝室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严禁使用酒精炉、酒精块,做好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严禁在宿舍内喝酒、吸烟、赌博、聚会,不得做任何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6. 不准在墙壁、门窗、柜子上乱涂、乱画(刻)、乱贴,不得随意踢门、砸门和故意毁坏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等公共设施,对有违反者,从严查处。
7.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线,严禁从走廊内接电,如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8. 任何人不得私自夜不归寝,如有特殊情况,必
五、 关于晚上查寝说明:(不定期检查)
晚上10:30开始查寝,在查寝过程中,未在寝室的同学须在熄灯前到查寝人处签到,以证明在寝;在熄灯后到查寝人处签到,视为晚归;经同学证明确实归寝,但在查寝过程中未在寝室的同学且在熄灯后也没有到查寝人处签到,视为夜不归寝。第二天到查寝人处签到,也视为夜不归寝。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生活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解释。
值日生轮流表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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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或班级所担任的职务: |
寝室长签字:
国际交流学院
学生会生活部